喜怒哀乐是从性上说,未发已发是从心上说,其实心性是合一的。
因为良知是心所固有的道德本体,其节目运行便是知,知之运用便是行。[8] 要特立独行并不难,难的是知。
行是人之法于天者,即与天之所以生我之理相合的根本途径和方法。这和陈淳知行是一事的说法有相通之处,包含知行统一的辩证思想。理学家强调笃行实践,但那主要是指道德实践,其目的是自我完成,实现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。便尽有暇日,揣摩得十余年,及至用时,不相应者多矣。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,则知尚浅,既亲历其域,则知之益明,非前日之意味。
他所谓经济,是经邦济世,辅世泽民之学,即所谓实学。所谓兼举,只是说致知和力行不可缺一,不能只强调一方面而舍弃另一方,并没有具体说到二者的关系。[42]《答李俶献》,《李退溪全集·书抄三》。
心一也,未杂于人谓之道心,杂以人伪谓之人心,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,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,初非有二心也。[37]《答董生心意十问》,《刘子全书》卷九。[9] 所谓知觉,是从主体意识的认知作用上说。如服田者,私有秋之获而治田必力。
[5] 他把道心人心和天理人欲等同起来,这就意味着,要自觉地牺牲个体利益以服从群体利益,窒息个体意识以服从群体意识。王阳明的自我意识观,完全是善的道德观,至善者心之本体,本体上才过当些子,便是恶了。
两人都说只有一个心,但按朱熹所说,知觉之心觉于义理者为道心,觉于物欲者为人心,这在朱熹自然是可以成立的。喜、怒、哀、乐(兼未发),人心也。但体不离用,必须在发用上明。在他看来,道心既是体又是用,既是未发又是已发。
如果没有道心的自觉的调节和控制,任其人心发展,那么,人和动物就没有区别了。因此,自其道心者,定之以仁义,齐之以礼乐,禁之以刑法,而名教立焉。因为用则有,不用则无。[10] 人有血气形体,必有饥渴痛痒的自我感觉或知觉,这是人人不可避免的
[49] 心只是一个认知之心,而分道心人心者,由于人有性情,性情皆不离心。
另一方面却又不能脱离形体身躯等感性存在。凡发而当理,即是人心明处,发不当理,却是昏处,不可道人心一味是昏也。
中就是道心,即发而皆中节之中,它是最高标准,与中和、中庸之中具有同样意义,只是从不同角度所作的说明。如服田者,私有秋之获而治田必力。他特别强调离却人心,别无道心[36]。[46]《慎言·问成性篇》。道心作为道德意识,又是人心所具有的,并不在人心之外支配人心。这种两极化的理论,不能不说具有宗教伦理哲学的特征,但这又是内在化了的自我意识。
‘人心人欲也,此语有病,虽上智不能无此,岂可谓全不是。[54]《大禹谟》一,《尚书引义》卷一。
[51] 道心人心,只是从性情内容上所作的区别,即以道德情感为道心,自然情感为人心,却不是从主观认识形式上所作的区别。但他同时又指出,道化并不能改变和消灭人心,更不能把饮食男女等人心说成物欲所蔽,非人之本性,这就肯定了人的生理需要的正当合理性。
他的主要论点是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,而人心每听命焉[12],即用道心主宰、节制人心。彼古之所谓仁圣贤人者,皆从自私之一念,而能推而致之,以造乎其极者也。
王艮则以身为天下之大本,以止至善为安身[28],也就是心以身为本。具体地说,觉于义理者,是一种道德意识的自觉,或直觉。在他看来,心仅仅是神明,是主体认识能力,道心人心则是其内容,道心是心中之性,人心是心中之情。盖道心常明,其本体然也。
[33]《答耿司寇》,《藏书》卷一。善就是道心,道心者,良知之谓也。
比如市井小夫,作生意者但说生意,力田作者但说力田,以其直心而动,率性而行,故其言凿凿有味[33]。从朱熹的论述看,道心人心与未发已发的关系是清楚的,二者都是指已发而言,并不是以未发为道心、已发为人心。
但是理学家由于心性问题上的具体观点不同,对道心人心的具体解释亦各有异。这心体即所谓道心,体明即是道明,更无二。
此外,他所说的心和朱熹不完全相同。人心括于情,而情未有非其性者,故曰人心统性。如果按这种思维方式发展下去,就可能发展出很好的认知理论。曰:‘人欲也未便是不好。
他承认人既有个体意识,又必须渗透道德理性,并自觉地按道德意识行事。必须爱身、尊身才有所谓道心。
他一方面承认二者是与生俱有的,另一方面又强调社会伦理教化的作用。[10] 人有血气形体,必有饥渴痛痒的自我感觉或知觉,这是人人不可避免的。
当其感,用以行而体隐。[22] 这样看来朱熹、陆九渊、王阳明这三位理学家,对道心人心这一标示主体意识的范畴,各有不同理解和解释。